根据《福建省海洋产业示范园区认定办法(试行)》和《福建省海洋产业龙头企业认定评选办法(试行)》(闽发改区域〔2012〕1355号)有关规定,福建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海洋与渔业厅联合开展了第一批省级海洋产业示范园区和海洋产业龙头企业(含“十佳”龙头企业)的申报、评选认定工作。经联合初审、省直涉海部门会审、专家评审,日前评出3个园区为第一批省级海洋产业示范园区,73家企业为第一批海洋产业龙头企业,10家企业为2012年度海洋产业“十佳”龙头企业。其中,厦门双瑞船舶涂料有限公司位列福建省海洋产业龙头企业9家海洋新兴产业企业之一。 |